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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卫东:借鉴国外经验提高我国城市燃气储气建设运营能力 时间:2019-11-05 14:28:07 来源: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作者:曹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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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至11月1日,中国燃气行业盛会“2019年中国燃气发展论坛”在南京召开。论坛期间,民德研究院院长、中海油能源经济研究院原首席能源研究员陈卫东发表主旨演讲,分享了对我国城市燃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的思考。

调峰储备能力正制约着我国天然气行业的发展。数据显示,我国天然气调峰储备能力相当于消费量的6%,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储备不足的短板突出。

陈卫东表示,为了推进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我国出台了储气责任界定、市场化调峰机制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加强监管、储备体系建设目标等方面政策。但借鉴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成熟的天然气市场经验,其解决储气的方法虽然不同,但市场化都是共同的选择。

“市场化的渐进手段,是解决调峰储备能力的重要方式。”陈卫东认为,当前政府“看得见的手”正在用力作为,但市场机制有所滞后。

眼下,多种原因造成了我国天然气储气能力不足的现状。陈卫东指出,这些原因表现为六个方面:第一,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城市燃气企业投资储气业务积极性低;第二,储气设施与管道联通困难,第三方公平准入难以落实;第三,建设成本高,优质储气资源被垄断;第四,成本难以疏导,价格机制缺失;第五,购买储气能力代价高,没有形成储气服务市场;第六,储气库技术储备匮乏,科学运营管理经验不足。

在陈卫东看来,国外的天然气储运调峰经验值得借鉴。

美国、欧洲、日本等天然气市场成熟国家的建库管理和运营销售模式的演变与其天然气产业发展阶段、市场环境及政策法规密切相关。陈卫东对国外市场的建库管理模式和运营销售模式进行总结。

建库管理模式分为四种:由天然气供应商承建和管理;由城市燃气分销商建设和管理;由第三方建设和管理;由多方合资建设。

运营销售模式分为三种:储气库与管道捆绑,通过管输费回收投资成本;由独立经营商经营(仓储式),收取存储(中转)费;完全市场化,类似期货买卖,低买高卖,赚取差价。

陈卫东进一步对国外天然气储运调峰经验进行概括——第一,政府并不直接界定城市燃气调峰责任主体,各方根据合同界定和执行;第二,因地制宜,灵活选择储备形式和调峰气源;第三,天然气管网和储气库资源公平准入,发展储气服务市场,完善独立监管;第四,完善价格机制促进储气库建设,按服务成本法或成本加成法制定储气费率,建立反映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合理投资运营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第五,建库管理和运营销售模式与发展阶段相适应,不同阶段实行差别化政策。

“发展中的问题,还是需要通过发展来解决。”针对如何提高我国城市燃气储气建设运营能力,陈卫东提出如下建议:明确调峰、应急责任;建立多层次储气调峰体系;全面推进地下储气库建设;加快LNG接收站新建、扩建、增罐;加快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加快独立储气库建设运营;探索符合中国特点的市场化储气库管理机制;对天然气储运设施进行价格监管,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保证储气库投资有合理回报;完善地方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制度;完善天然气价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