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7次审议会议公告,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能燃气”)已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自2022年7月预披露以来,时隔18个月,浙能燃气近日终于通过这场大考。
浙能燃气成立于2010年,是浙能集团旗下一员,直接控股股东为浙能天然气,间接控股股东为浙能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主营业务为城镇燃气输配、销售,用户配套工程安装服务。截至2023年6月末,浙能燃气拥有居民用户71.14万户,工业、商业用户6191家。2020年-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4.7亿元、51亿元、72.69亿元和33.8亿元,在浙江省内具备较高的市场份额,是浙江省领先的城市燃气供应商之一。
推进现代能源体系建设
浙能燃气自成立以来在浙江省各地域积极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天然气利用,进一步提高当地天然气覆盖率,坚持履行城燃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落实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推进国家现代能源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天然气对生态、绿色、低碳发展的作用。
据公开资料显示,本次浙能燃气IPO拟募资8.5亿元,将投入浙江省内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优化项目所在地的能源结构,助力地方产业升级转型,提升产业用能效率效益,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目前,浙江省内部分地区以先进制造业为发展主力,经济增长迅速,出于经济效益考量,越来越多的工业用户已开始考虑更换以天然气作为能源的生产设备,用户对天然气的依赖性逐步增强,也对当地供气规模及输配管网的供求匹配提出了更高要求。浙能燃气在浙江省内的天然气工程的实施将带来供气规模的提升,促进优质的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可以更好地配合省市完成“碳达峰”任务,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区域投资环境。
勇担社会责任
近年来,浙能燃气秉承“心系万家气通万户”核心理念,以推广利用清洁高效的天然气持续缩小地区间的用能体验,优化农村及相对欠发达地区的用能格局,勇担国有企业社会责任。
浙能燃气积极探索“能源助富”和“双碳”目标融合发展,承担了“山区26县”中14区县的城市天然气开发利用责任,为14区县的10万户家庭及1000余家工商业及企事业单位供应清洁高效天然气。浙能燃气各所属企业通过燃气下乡、老小区改造缩小的城市区域间、城乡城郊间的用能差距,提高居民用能体验。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燃气专项规划和燃气下乡政策,完善中心城区燃气设施和新建、扩建其下属街道、乡镇及乡村等燃气管网设施,对于解决输配系统和用户需求间的矛盾、提高天然气管网输配能力、保障用户用气需求均有着积极意义。
未来,浙能燃气表示,要突出“保障”“服务”和“高效”三大功能定位:为浙江省的能源安全提供生态、清洁、放心的能源供应保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信息化能源服务,提供耐心的咨询服务、便捷的缴费服务、及时的问题解决服务、智能化节能服务、绿色能源服务、实用的能源消费服务;为践行“节能、减排、降耗”的社会能源利用趋势,指明新业务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