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最新资讯  > 行业资讯
王能全:我国能源储备应分类施策 时间:2024-12-09 09:27:48 来源:中国石化报 作者:王能全(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首席经济学家)

能源安全储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系统规划和优化储备的品类、规模和结构。从当前和未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全球能源形势的基本判断看,我国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煤炭三大传统的化石能源,以及与新能源生产所需关键原料的储备。“十五五”期间,应根据不同能源品种和原料的自然属性,以及我国能源储备安全保障能力的建设现状,进行分类施策。

石油:提升战略储备管理和运营能力

石油是经济的血液,石油储备安全保障能力的建设,应始终放在国家储备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首位。通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战略石油储备规模初步拥有在极端和突发情况下,保障一定时间里国内石油供应和经济社会基本需求的能力,并可在必要时单独或联合相关国家参与国际石油市场治理。

“十五五”期间,国家石油储备的建设工作应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如期完成全部现有国家石油储备项目建设和收储工作,拥有相当规模的储备石油实物;二是完善国家石油储备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我国国家石油储备的可持续发展途径和模式。

天然气:以企业为主体加快储气库建设

“双碳”目标下,未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将有较大的增长。机构和专家普遍认为,天然气的达峰会晚于石油。预计2040年前后,我国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将保持在50%以上。

为保障天然气的稳定供应,国外主要是通过立法等形式要求经营企业建设地下储气库。国际天然气联盟认为,当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分别超过30%和50%时,对应的地下储气库工作气量分别需要超过天然气消费量的12%和20%。

截至2022年底,我国储气能力约为274亿立方米,占年消费天然气量的7.5%。当前,储气能力是我国天然气乃至整个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短板。借鉴国际经验,政府应统筹全国的储气能力建设规模和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加快储气库的建设。

煤炭:以生产能力储备建设为主、实物储备为辅

在我国的能源供应中,煤炭发挥着“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2024年4月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我国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力争到2030年形成每年3亿吨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

不同于石油和天然气,煤炭的实物储备,尤其是大规模的实物储备,存在着一定的经济性问题。2021年,国家发改委提出国家每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企业煤炭库存,及时有效发挥增加供应、平抑价格、保障急需的作用。

新能源关键原料:以企业为主、政府为辅加快推进储备能力建设

《中国动力电池产业面向2035发展框架研究报告》表示,我国锂钴镍资源高度依赖国外,到2035年,锂的自给率不超过50%,钴镍资源对外依存度仍处于高位。因此,在大力开发本土资源、多样化进口来源的同时,应高度重视这些关键原料的储备问题。考虑到锂、钴、镍、稀土等关键原料本身的高附加值及其市场价值,在关键原料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上,应采取企业为主、政府为辅的方式,在支持生产企业拥有保证生产最低库存的同时,国家也可以储备一定数量的关键原料。